株洲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02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5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制度。
(二)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中长期财源建设计划,编制、组织执行年度预决算,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与细则;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拟订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
(三)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国有土地等方面的管理、调控和监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四)负责组织全县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全县非税收入。
(五)管理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六)监督乡镇预算执行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纪案件,组织执行会计法规,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八)拟订财政系统教育计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财政信息和财政普法教育工作。
(九)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加强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破产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调剂、划拨、处置等工作;负责查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等方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三)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检查在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签发项目验收合格证;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道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实施财政监督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6个,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副科级直属单位,其中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部分 株洲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2323.49万元,总支出2323.49万元。收入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总收入2096.82万元、总支出2096.82万元相比,同比增加226.67万元,增幅10.81%。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2323.4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2323.4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净增加226.67万元,同比增幅10.81%。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246.7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473.46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232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为:基本支出1607.58万元,项目支出715.9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相较于年初预算数1098.91万元,增加1224.5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市对县目标考核奖励支出、人员异动调整,工资调档晋级、津补贴调整、政绩考核等导致工资、津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7.23万元,公用经费570.36万元。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接待费45.7万元,较上年减少43.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组数及人数为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0台;公务接待146批次,2628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36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96 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征地拆迁、精准扶贫、后盾帮扶等中心工作所需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周长宁;联系电话,0731-2761739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