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8-25 字体[ 大 中 小 ]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株洲县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株洲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收入预算,2014年预算数138.07万元,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128.07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预算数138.07万元,其中,资源勘勘探电力信息等费支出138.0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4年预算数为138.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因为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所以“三公”经费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5日
附件2-2 | |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30.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9.7 |
3.公务用车费 | 10.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5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