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28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局
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株洲县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株洲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184.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184.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1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