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29 字体[ 大 中 小 ]
株县安发[2015]18号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各股室、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县安委会《株洲县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1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2日
201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方案
当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非法渠道进货、“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安全隐患严重,去年由于燃放违规违禁产品发生2起受伤事故。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打非组〔2015〕3号)和县安委会《株洲县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和违章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5月至12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4月15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安监站利用零售经营户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零售现场核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查零售户整改到位后颁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县局在县电视台进行换发证工作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零售经营户安全意识。对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高温雷雨季节停产要求,有关乡镇安监站全天候进行检查,确保企业不发生违规组织生产。
第二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全面排查治理、集中联合执法行动。1、划片排查:以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排查后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基本情况,并在九打九治月报表上报。2、打击与教育: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对象,各乡镇应充分履行职责,对其进行教育、劝诫和打击。对少数不停劝教、不服从乡镇打击的顽固对象,应及时上报县安监局危化烟花爆竹股。9月中下旬,县局将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狠狠打击,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违法地下产业链。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和潜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行为。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化巩固,确保成效。各乡镇安监站要根据清理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名单存档,利用“四级无覆盖”体系回头看,防止其死灰复燃。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钉子户,反复检查,确保打击到位。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长抓不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三、检查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专项检查如下重点内容:
(一)非法生产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建设的,以及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类别进行生产的;
2、存在“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二)非法经营、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
3、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4、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责任层层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五级五覆盖”要求,建立村级安全员、组级联络员以及乡镇驻村干部网格化排查体系,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进一步动员村组、社区和物业等组织在本区域内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零售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充分发挥村组安全员、联络员的作用,强化群防群治。
(二)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和经营户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参与执法行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效果。
(三)强化联合执法、纳入考核机制。专项行动期间,针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情况报县局办公室。各乡镇安监站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将纳入县局对乡镇安监站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2日